拜城县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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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稳步推进拜城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7月15日上午,拜城县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土地确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宣传督导,抓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坚持时间服从质量,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开展清产核资,是一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就是要摸清农村集体家底,理顺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夯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按照相关要求,国家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自治区要求自2018年开始,2019年6月各地要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年底全部完成。2017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点,清查结束后,自2020年起每年年末开展一次资产清查,掌握资产变动情况。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宏大系统的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实际行动,也是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具体举措。在开展清产核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录入平台”的步骤进行,紧盯节点,结合实际,统筹把握,借助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力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厘清国有和集体土地归属,为清产核资奠定基础。 会议强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大局,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正确把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清产核资产的基准日和工作步骤,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成一件非干不可、必须干好的大事要事,确保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既定目标。要建强队伍,做好政策解读,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培训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精神和政策要求,明白改革的目的意义和方式步骤,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统一思想,迅速启动,分级组织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会,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艾海提·司马义主持并做重要讲话,副县长李杰详细解读了《拜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拜城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时间节点、基本原则、对象范围、程序步骤、重点工作等,各乡镇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各乡镇长、各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等在各乡镇分会场参会。会后,县农经局负责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操作进行了授课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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